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ST 金灵 公告编号:2026-033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6 年 4 月 3 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 年 4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4 名,共持
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75,717,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0.9220%;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共 173 名,代表股份 212,695,4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7.4839%。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 5%以上
(含持股 5%)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7 名,代表股份 222,627,0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7.8333%。
东会;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下列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23,173,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8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70,082,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76.3981%。
表决结果:本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汪建国当选为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23,071,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7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980,9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76.3524%。
表决结果:本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赵亮生当选为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23,058,5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7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967,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76.3465%。
表决结果:本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尹剑当选为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23,061,2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72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970,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76.3477%。
表决结果:本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陆健当选为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23,039,4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7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948,8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76.3379%。
表决结果:本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申志刚当选为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下列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23,062,26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7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971,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76.3482%。
表决结果:本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罗斌当选为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23,058,7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7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968,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76.3466%。
表决结果:本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王恒当选为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23,062,46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7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69,971,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76.3483%。
表决结果:本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孙天澍当选为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74,508,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21,417,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7%;反对 1,1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86%;弃权 9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74,274,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3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21,183,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16%;反对 1,1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86%;弃权 33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8%。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罗会远律师、王澍颖律师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见
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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