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郝世坤
本人郝世坤,作为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严谨原则,勤勉尽责,积
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郝世坤,男,198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社
会科学院国际法博士,律师。2020 年开始担任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文法学院法学教
学部主任;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河北正在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华商(秦皇岛)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2025 年 7 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
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郝世坤 3 3 0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审核公司
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
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
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提名委员会提出的三项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2025年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
内,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事项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
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
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于 8 天,除依法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外,还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法律合规问题向相
关部门及负责人提供意见咨询。
持续关注跟进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大的经济环境变化、行业趋势发展对公司
生产经营发展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义务,为公司的规范和长
效发展提供助力。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
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
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事项:
(一)定期报告相关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文件。在报告披露前,本人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上述
报告。上述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
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相关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
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
(三)谨慎审查相关报告及议案
对《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重点审核,
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半年度和季度生产经营的具体状况;与公司及管理层就2025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
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发表意见,确保公司合规化经营制度等
更加完善;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就
存在的疑惑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沟通并获得了充分的回复,并最终提交
审核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认真地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
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
中小股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
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郝世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