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聚灿光电(300708)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琳 联系电话:0591-88601207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迪 联系电话:0591-8860120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林琳、陈文、施纯利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3 月 9 日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现行治理规则和内控制度,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基本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相关资
料;
(2)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勤勉尽责情况及变动情况,了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3)访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是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不适用
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关于内部审计、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
保值业务等相关制度,取得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审计委员会名单,取得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
(2)查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是
门
是
部审计部门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是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
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
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
(2)查阅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
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是
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
内部的相关规定;
(2)搜索主要媒体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报道;
(3)取得关联方清单及关联方交易材料,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关
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情
况;
(4)查阅公司出具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及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是
义务
不涉及
务
不涉及
债务等情形
不涉及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
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
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
(2)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
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
(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是
情形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是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是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信息;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记载的公司及股东的公开承诺,
检查承诺实现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取得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现金分红支出凭证,与公司章程规定、信息披
露文件进行比对。
(2)取得公司交易金额在 1,400 万以上的大额资金往来明细,了解交易支付对象
及支付原因,并进行抽凭。
(3)取得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重大投资及重大合同文件,查询重大投资或重
大合同之交易对手方的工商信息,对重大投资及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抽
凭,了解重大投资及重大合同的预付款项和应收款项的情况。
(4)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
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是
或者风险
是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 4.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 年公司存在少量大
额存单实际持有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情形,上述大额存单均在董事会审议的使用
期限内持有,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存放安全。
根据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中信证券特提请关注以下事项:公司应继续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
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
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 琳 张 迪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