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 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2026年4月修订)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3 2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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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
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司设立
董事会基金。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会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公司董事会运
作的各项业务开支以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特殊贡献的人
员奖励支出。
          第二章 董事会基金的提取办法
  第三条 董事会基金以公司当年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第四条 公司上一年度尚未使用的基金余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的基金账户,作增加基金处理。若增加后的基金总额已经达到人
民币 500 万元,则当年不再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提取基金;
若增加后的基金总额尚未达到人民币 500 万元,则可按照本办法
第三条的规定提取基金,但当年度董事会基金的总额仍不得超过
人民币 500 万元。
              第三章 董事会基金的用途
  第五条 董事会基金主要用于如下事项:
  (一)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所需经费;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办公室履行职责所需费用;
  (三)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津贴;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特殊贡献人员的专
项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五)以董事会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包括但不限于业
绩说明会、推介会、路演等活动经费;
 (六)日常信息披露等所需相关费用;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分公司、各部室相关人
员的学习、培训费用;
 (八)董事会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 董事会基金的使用实施办法
  第六条 董事会基金的具体实施办法:
 (一)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所需会务经费,由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提出预算方案,报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审批,
由计划财务部执行。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办公室履行职责所需费用,由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提出计划,报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审批,由
计划财务部执行。
  (三)公司董事出席会议的差旅费、住宿费由董事会秘书审
核,经董事长签批后,据实报销。
 (四)公司进行信息披露所需相关费用,由董事会办公室提
出预算方案,报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审批,由计划财务部
执行。
 (五)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按相关权限审批后直接
列入董事会基金预算,财务执行发放。
 (六)公司董事的奖励,由董事会办公室和计划财务部提出
奖励方案,报公司党委会批准,由计划财务部执行。
  (七)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特殊贡献人员的专项奖励,
由董事会办公室和计划财务部提出奖励方案,报公司党委会批准,
由计划财务部执行。
  (八)公司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不能同时享受两
者的奖励,只能获得其两项职务中的最高奖励。
  (九)以董事会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以及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费用,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提出预算方案,报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十)除上述第(一)款至第(九)款所列内容外,董事会
基金的其他支出由董事会办公室提出计划方案,董事会基金总额
可执行;董事会基金总额20%以上的其他基金支出需经公司党委
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章 董事会基金的管理
     第七条 董事会基金由计划财务部具体管理。
     第八条 董事会基金提取后专款专用。
     由计划财务部对董事会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在管理费用科目
内设立“董事会基金”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并纳入当年度公司
财务预算方案。
     第九条 董事会基金使用情况于每年审议公司年度报告时,
由董事会秘书或财务总监向董事会报告,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备
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以内”均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原《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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