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周付生
本人周付生作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认
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
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已于2025年5月26日正
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所有职
务,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付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高级律师。曾任长沙
市公安局劳教处副处长、长沙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长沙市公
安局直属分局副局长、长沙市公安局案件审核委员会委员,湖南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党
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湖南省法学会民营经济
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副会长,长沙市律师
行业党委委员、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独立性说明: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未
在公司及主要股东、附属企业兼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不存在影响独立判断的利害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
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和2次股东会,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具体出
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参加股东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情况
会议类别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3 3 3 0 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2 2 0 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1 1 0 0
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 1 1 1 0 0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全年召集和主持
会议2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相关人员就拟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任职资格等
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
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
酬事项进行了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切实履行了委员责任和义务。
本人亲自出席,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预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利润分配等相关事
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与执行情况,并就年度审计安排、实施过程及审计结果等事
项充分交流,及时掌握审计工作进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
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年度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
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
东利益不受损害。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责,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独立、审慎发表意见,
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员会会议,全面了解公司经营、财务与内部控制情况,及时掌握
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
议。截至2025年5月26日任期届满,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8日。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本人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会议资料准备齐全、
通知及时,有效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均及时
回复,不存在隐瞒信息、干预独立履职的情形。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规定,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定价公允、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本人审慎核查,上述
报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
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该议案经2025年度第2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并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聘任彭章硕先生、
范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相关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监管规则及
《公司章程》规定。
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及董事提名相关议案,完成新一届董事会
候选人提名。候选人任职资格合规,提名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的管理规定和基本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
形;亦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关注公司治理与
经营,促进科学决策。
人感谢公司及全体股东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衷心
祝愿公司前程似锦,再创辉煌!
独立董事:周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