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F-52 批发和零售业 零售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0 制造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C-39 制造业
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
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 2,600.88 万元,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9,081.7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均已整改完毕。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1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人次、行政处罚 0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
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
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 2024 年度
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
作的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工作指引流程、整体进度安排及成果交付节点、审计
人员安排、初审意见、公司总体财务情况、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及财务方面事项等
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如下:
总体方案向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书面汇报,主要内容包括本次审
计工作的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工作指引流程、整体进度安排及成果交付节点、
审计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
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总体
财务情况、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及财务方面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
取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
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
委员会作用,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并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
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