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重庆博
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A、B 股)审计情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涉及主要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
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
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需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在 5% 的 范 围 内
华仪电气、
投资者 东海证券、
日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连带责任,天健
天健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已按期履行判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2025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
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并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 2025 年报财务
报表审计计划沟通。
(三)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天健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情况的总结。
(四)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
健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
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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