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
“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
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
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邵寅翀、齐玉祥
(三)督导专员:支海星、魏志龙
(四)培训时间:2026 年 3 月 24 日
(五)培训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3456 弄
(六)培训人员:邵寅翀
(七)培训对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经营管理
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规范等事项进
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的有关要求,对海顺新材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促使培训对象加强了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
信息披露工作的学习,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工作规
范和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了培训对象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此次
培训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寅翀 齐玉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