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CAC内字[2026]0014号
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索 引 页 码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附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CAC 内字[2026] 0014 号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了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湖南发展董事会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湖南发展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天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