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6-22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补选董事、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
收到朱守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朱守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将在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集团”)子公司任职。朱守益先生的董事职务原定
任期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7 年 4 月 15 日,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4 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朱守益
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朱守益先生已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守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
股份。
朱守益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产
品创新、运营管理及转型发展等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朱守益先生表示衷心
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海螺集团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2026 年 4 月 3 日,
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敬谦先生为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敬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提名王敬谦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时提案的函》,为提高股东会决策效率,海螺集团提议将《关于选举王敬谦先生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91,451,524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40%,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提交的程序亦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因工作需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
任段天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三年(段天祥先生简历附后)。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王敬谦,男,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皖北区域委员、浙江区域委员、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
限公司总会计师、建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部常务副部长等职,现任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截至公告日,王敬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外,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王敬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段天祥,男,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芜
湖型材公司一二分厂副厂长、质控处处长、生产处处长,成都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山东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芜湖海螺生态家居科
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发展部部长、生产品质部部长、新能源材
料事业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安徽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西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长,安徽海螺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新材料研究院副院
长。
截至公告日,段天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
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段天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