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1 证券简称:视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81,654.90 万元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688.60 万元(不含增值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3 号),同意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 万股,发行价格 22.68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6,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11,473.1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审验并于 2026 年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35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超高分辨率硅基 OLED 微型显示器件
生产线扩建项目
合计 201,457.25 201,457.25
根据《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
度情况,公司可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81,654.90 万元,拟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1,654.9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已投入自筹 需置换自筹
项目名称
号 入金额 资金 资金
超高分辨率硅基 OLED 微型显示器
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合计 201,457.25 81,654.90 81,654.90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326.85 万元(不含增值税),在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截止 2026 年 3 月 20 日,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688.60 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将进行
等额置换。
(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总额为 82,343.5 万元,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税)。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相关事项,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1,654.90 万元和预先
支付的发行费用 688.60 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