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0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情况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3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
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公 司 2025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2026 年 3 月 31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3)刊载
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 的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3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4)《关于 2026-2027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3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2027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5)和 2026 年 3 月 31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6-2027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3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6)。
(6)《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7)《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8)《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9)《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4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
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10)《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4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
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
(11)《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9)。
(12)《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与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情况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1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提案 3、提案 5 至提案 13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的全部提案均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4)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本次会议审
议的提案 7 需按照各个子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且提案 6 至提案 13 需由股东会作出
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他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
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
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异地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和下列地点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 9 号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邮编:518107
传真:0755-29891997
(二)会议联系方式
(三)本次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
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了解了公司本次会议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关于召
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内容,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以在下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
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情况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
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内打“√”表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
上的指示,否则对应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行为视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法人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莱宝高科股票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2026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必须经其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