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62 股票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6-17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交易价款支付确认协议》
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或“上市公司”)股东中国光大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健康”)、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实业”)将其合计持有的
公司 83,057,23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8%)转让给中国北京同仁堂(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
诺的情形。
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后,
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份转让协议》,光大实业、光大健康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83,057,236 股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8%)转让给同仁堂集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2 月 4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二、《交易价款支付确认协议》签署情况
确认协议》,其中转让方一为光大健康,转让方二为光大实业,受让方为同仁堂
集团。
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股份转让价款核算依据
依据标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 202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资产追溯调整结果,对应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
转让价格为 17.45 元。各方确认,转让方应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本次核算得出的股份转让价款即为确定的最终股份转让价款,交易各方均不
再提出就股份转让价款进行重新核算的主张。
(二)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各方确认,依据本协议前述核算结果,对受让方尚未支付的 70%股份转让总
价款支付安排明确如下:
剩余款项为:人民币 1,011,055,733.83 元;其中,受让方分别向转让方一支付
人 民 币 509,761,794.56 元 ( 即 “ 剩 余 价 款 一 ”), 向 转 让 方 二 支 付 人 民 币
无需向转让方支付任何款项。
易向深交所提交合规审查前 1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剩余价款一和剩余价款二,
分别支付至转让方在《股份转让协议》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已支付的 30%履约保证金仍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自动冲抵转让价款。
(三)其他约定
本协议是对《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价款的核算及支付事宜的确认,
与《股份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约定与《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不
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仍按《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后,方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交易价款支付确认协议》。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