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瑞福德汽车金融有
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公司”)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江淮汽车在瑞福德
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德”)存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存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在瑞福德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
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
合因素协商确定)确定,不仅可以更好地支持瑞福德业务发展,保证其资金来源
稳定,还可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终端销售。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万元) (万元)
瑞福德 存款 200,000 0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 2026年度预计
关联方
内容 及决策程序 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瑞福德 存款 市场价 0 200,000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50%,桑坦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持股50%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A2栋17层(1702、1703、
经营范围:
(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
月(含)以上定期存款;(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
车租赁保证金;(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四)从事同业拆借;(五)向金
融机构借款;
(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
(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
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八)提
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
(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
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
(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十二)经批准,从事与
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2025年末资产总额172.85亿元,净资产38.13亿元,2025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14.00亿元,实现净利润1.64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项兴初2025年1-8月兼任瑞福德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的规定,瑞福德与公司为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瑞福德系公司合营企业,主要提供个人购车贷款业务,也为部分优质经销商
提供贷款业务。该公司自2013年成立以来,实现了快速发展,发展前景良好,具
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同时,公司与瑞福德将签订具体的协议,能够有效保障瑞福
德按约定还款付息。
三、本次存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 2026 年拟在瑞福德进行存款,存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利率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
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结算方式
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双方按照具体存款协议约定执行。遵循了公平合理和
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本次存款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仅可以大大增加合营企业瑞福德的资金来源,支持瑞福德
业务发展,同时也可以促进公司产品终端销售,增加公司利息收入,有利于提升
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在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
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存
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淮汽车在瑞福德存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存款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仅可以支持瑞福德业务发展,同时也可以促
进公司产品终端销售,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
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淮汽车在瑞福德存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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