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自 2025 年 3 月 14 日起担任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欧阳业恒先生,1970 年 2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暨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11 年 8 月至 2022 年 6 月在广州中海达
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董事长助理、董事
会秘书、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等;2017 年 6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武汉光
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席投资官;2023 年 2 月至今,兼任广州光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出席股
应出席董 2次未亲
独董姓名 席董事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东会次
事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欧阳业恒 9 9 0 0 0 否 2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调研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
了解议案背景和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
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
审慎的投票表决。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三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本人对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管理情况,敦促公司内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监督各项内部制度
有效实施。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关注重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
工作,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他们的疑问,听取他们的意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现场工作情况
司“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会、季度经营分析会、12 月司务会等内部
会议;多次进行实地考察,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市场环境、
行业趋势、战略落地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进一步履行独立董事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奠定基础,同时也发挥自身在资本运作等方
面的知识和经验,提出专业建议。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员沟通,深入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作
出判断。
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健康稳定发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规范性文件,不断加深对规范法人治理、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
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持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均能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定期沟通公司
运营情况,及时提供文件资料、回应问询,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金鹰大厦 10 楼、11 楼租赁事项的议案》。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本人详细询问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要求公司补充租赁
价格合理性论证,在此基础上作出独立判断。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
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方式合理,价格公允,
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
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本人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业务经验、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
本人同意续聘。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负责人的议案》。
本人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公司内部制度,参与公司财务负
责人聘任相关审议与监督工作,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原则作出判断。本
人认为,董事会对上述财务负责人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聘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公司内部制度,参与公司董事提
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相关审议与监督工作,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原则
作出判断。本人认为,上述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提名的董事、聘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方案,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
查公司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
科学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履职作
用。
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运用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具建设性的建议,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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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欧阳业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