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0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0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15 名 , 代 表 股 份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12 名,代表股份 99,277,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5746%。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22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99,473,3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34%。中小股
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152,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0%;
反对 121,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 37,1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15,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152,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9%;
反对 121,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弃权 37,5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14,7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253,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1%;
反对 36,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 21,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15,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426,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9%;
反对 43,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3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99,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杨之诚先生持有的 723,309 股、杨智勤先生持有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243,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3%;
反对 36,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 30,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06,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253,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
反对 34,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 22,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16,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会议选举公司总经理黄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036,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3%;
反对 1,252,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5%;弃权
份总数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99,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2588%;弃权 22,06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271,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5%;
反对 18,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21,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3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