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上
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电子”、“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就上声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
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7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485.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
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32.485 万手(324.85 万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24,85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8,215,094.34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6,634,905.6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
有 限 公 司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验 证 报 告 》
(XYZH/2026SUAA1B0032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6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6 年 3 月 24 日
募集资金总额 32,485.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1,663.49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______万元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 状态时间
扬声器智能制造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术升级项目
车载数字音视频技
术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
□是 否
实施
注:以上“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统计的相关数据。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
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投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 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
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正常运转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人民币 2.8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投资。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
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效益,可以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处理,具体情况
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柳以文 章龙平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