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声电子”
)
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049,805.68 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为 5,064,900.00 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1,984,905.68 元),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296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485.00 万元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6,634,905.6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
证报告》(XYZH/2026SUAA1B0032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
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号 资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扬声器智能
级项目
车载数字音
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
金
合计 44,039.55 32,485.00 31,663.49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 调整后拟投入 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募集资金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扬声器智能制造技
术升级项目
车载数字音视频技
术产业化项目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
币 8,215,094.34 元(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
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984,905.68 元(不含增
值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 1,984,905.6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项目 拟置换金额
号 (不含增值税)
上述事项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
项核验,并出具了 XYZH/2026SUAA1B0056 号《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049,805.68 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相
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人认为:经核查,上声电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
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