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追加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3 18: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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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并追加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公司主要生产产品、所需原材料以及产业链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且
   交易品种       出现风险敞口需要进行套期保值的商品(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 PVC
              期货、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等)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单位:万元)           33,000
   交易金额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单位:万元)           40,000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减少因价格波动对
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交易时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和安全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受全球产能调整、能源价格波动、环保政策收紧及下游需求结构性变化等多重因素
影响,聚氯乙烯等产品市场价格震荡加剧。为有效规避聚氯乙烯等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
经营业绩的影响,锁定生产经营利润,保障现金流稳定,公司拟开展聚氯乙烯等产品套
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
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3,000 万元(含),
其中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全部交易合约所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由不超过 3,000 万元(含)
追加至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40,000
万元。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与公司自有资金规模、经营节奏及现货敞口匹配,
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公司主要生产产品、所需原材料以及产业链生产经营
过程中涉及到且出现风险敞口需要进行套期保值的商品(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 PVC 期
货、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等),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
合约。交易场所为大连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根据业
务实施情况,实施主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五)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全部交易合约所占
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含),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因当前国内 PVC 期货价格受“战争-霍尔木兹海峡通行受限-乙烯供应减少-乙烯法
PVC 产能收缩-海外出口爆发”预期推动快速上行影响,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九
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追加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
的议案》。
  为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继续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聚氯
乙烯等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33,000 万
元(含),其中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全部交易合约所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由不超过 3,000
万元(含)追加至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
过 40,000 万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相关管理规定,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
时机、交易品种、交易数量、交易期限等具体操作细节。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鉴于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授权事项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产品、原材料等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
交易,严格控制资金规模,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二)风控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建立全流程、多层次风控体系,确保业务稳健运行:
口变化、市场波动幅度调整套保比例,避免单向持仓,降低单边市场风险。
展卖出套保,等待基差回归合理区间再操作;结合现货库存与订单情况,灵活调整套保
节奏。
严禁挪用募集资金、信贷资金,定期核查资金流向与持仓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可控前提下适度交易流动性较低合约,确保平仓及时、高效。
作全程留痕;定期开展合规培训与内部审计,及时排查操作漏洞,杜绝人为失误。
套保规模不突破股东会授权;定期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业务开展情况,重大盈亏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聚氯乙烯等产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强化风险管理
的必要举措,具备充分的可行性。该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会改变公司经营
模式,通过风险对冲可有效稳定经营利润、优化库存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利益。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适用条件 √是    □否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是   □否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披
露。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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