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3 18: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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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3 日以电话、短信及书面等
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5 日的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臧牧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在《激
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上述事宜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
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
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7)。
  董事长臧牧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董事臧辉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均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
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4 月 3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6.07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1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4 月 3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6.07 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1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
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董事长臧牧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董事臧辉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均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
事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胜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王胜芳
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公司拟聘任胡爱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胡爱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
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崔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
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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