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6-057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向控股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慈溪中科”)新增担保额度20,000.00万元。担保用途、担保方式、担保期
限以银行担保协议为准。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
于 2026 年度预计向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慈溪中科新增担保
额度不超过 36,000.00 万元。担保用途、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银行担保协议为
准。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 2026 年度预
计向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行慈溪分行”)在北京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慈溪
中科在中国银行慈溪分行借款提供不超过13,71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日,
公司在北京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慈溪中科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慈溪支行”)申请
的5,000.00万元授信额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慈溪中科担保额度使用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是
本次担保 前对被担 后对被担
被担保 否
被 前经审批 本次担保 保方已提 保方已提
担 担保方 方最近 本次使用 为
担 的尚未使 后剩余可 供且尚在 供且尚在
保 持股比 一期资 担保额度 关
保 用的担保 用担保额 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
方 例 产负债 (万元) 联
方 额度(万 度(万元) 内的担保 内的担保
率 担
元) 额度(万 额度(万
保
元) 元)
慈
公 溪
司 中
科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慈溪中科的基本信息如下:
被担保人名称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方淞线1188号
法定代表人 欧柯祥
注册资本 35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年3月20日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
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生
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卫生管理(不
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
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阀门和旋塞销售;
经营范围
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危险废物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厨
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
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慈溪中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
种下同)161,933.61万元,负债总额为107,082.59万元,净资
主要财务指标
产为54,851.02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62,794.06万元,利润
总额为16,998.75万元,净利润为15,851.61万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慈溪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3,713.00
万元(大写:壹亿叁仟柒佰壹拾叁万元整)。
(2)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
于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慈溪中科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
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
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
用;
(2)就循环授信而言,如招商银行慈溪支行向慈溪中科提供的贷款或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公司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
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
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
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招商银行慈溪支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慈溪中科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
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
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公司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4)慈溪中科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际
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
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
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公司对此予以确认。
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慈溪支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
全部为对控股公司的担保,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 87,213.00 万元,实际对外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 44,097.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
产的比例为 11.90%。公司及控股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