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科技”)2025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立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动漫卡片设备投放及运营项目”的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2 号)注册批复,华立科技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137,959 股,发行价格为 24.21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48,599,987.39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45,453,760.98 元。相关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司
农验字[2025]25004530045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相关内容,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8,928.68 14,860.00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将“动漫卡片
设备投放及运营项目”的投资规模由原规划的14,728.68万元增加至15,174.84万元,
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规模保持不变仍为10,660.00万元。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的情况下,拟调整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市场需求及公司动漫卡片设
备投放发行节奏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符合公司业务的发
展需求。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
公司“动漫卡片设备投放及运营项目”原投资总额为14,728.68万元,调整后为
模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规模(调 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明细
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动漫卡片设备制造
及投放成本
动漫卡片设
市场推广费 670.95 768.44 - -
营项目 售后服务费 64.52 73.90 - -
铺底流动资金 3,333.21 410.50 - -
补充流动资
金
合计 18,928.68 19,374.84 14,860.00 14,860.00
公司结合当前动漫卡牌赛道发展趋势、下游消费需求变化、公司战略布局及
现有设备运营实际情况等多维度系统研判,针对“动漫卡片设备投放及运营项目”,
拟 调 整 原 投 放 设 备 投 放 数 量 , 并 新 增 投 放 储 备 新 品 动 漫 卡 片 设 备 “NBA
Superstars”。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仍用于“动漫卡片设备投放及运营项目”和“补充流动
资金”,且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调整投
入金额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充。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变化,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实际经营需要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主动优化资源配置,
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优化核心财务指标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动
漫卡片设备投放及运营项目”的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调
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布局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定,
未变更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
的事项,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立科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
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钟建高 冯志伟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