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3 17: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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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材 料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五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议案八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
议案九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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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障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
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
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载明的会议登记方法中要求的登记文件,前述登记文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
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
东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
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
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
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
要求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
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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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
反对、回避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
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
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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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15 日14 时 30 分
 (二)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 108 号 T 区 1 栋 12 楼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 4 月 15 日至2026 年 4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及会议主持人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勇
  三、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介绍股东会会议须知和会议议程
  (五)推选本次会议监票人、计票人
  (六)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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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机构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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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
作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汇报。(工作报告见附件 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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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
般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年
度报告进行了编制,现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各位进行审议。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网(www.sse.com.cn)披露。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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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04,284,211.58 元。经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173,906,404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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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因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工具,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贴现、信用证贴现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全权办理上述授信相关的具体手续。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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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议继续聘任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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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提交各位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薪酬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个人资历、能力及市场对标等因素确定的固定收
入部分。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评估结果确定的浮动收入部分。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发展战略需要,依法依规实施股权激励等中长
期激励计划。
  津贴:仅限于独立董事,实行年度固定津贴制。
  二、具体标准:
  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津贴标准参照同行业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由股东会审议确定,按年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 8 万元/年。独立董事不参
与公司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计划。
  非独立董事:
  -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按其所任高级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 在公司任职但未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按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 未在公司任职的,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津贴。
  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三、绩效薪酬比例要求
  对于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绩效薪酬的确定与支付必须以客观、公正的绩效
评价为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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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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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修订的制度全文已于 2026 年 3 月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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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度全文已于 2026 年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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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公
司拟在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新增经营范围,同时并对现有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进行
修改,修改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经营范围:生产、开发、销售:电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
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销   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售:机电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   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
电发射设备)。            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核准内容为准。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安
排的人员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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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等相关事宜。
   章程修订稿的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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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核心原则,忠实、勤勉
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公司运作、科学审慎决策,积极推动公司主营
业务高质量发展,严格贯彻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公司董事会以合规经营为根本导向,聚焦决策效率提升、治理体系完善、投
资者关系深化等核心议题,通过系列工作机制创新,构建形成“动态响应、精准
决策、协同共治”的新型治理模式。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19.0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25.27%;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748.6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二、2025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策情况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
范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各项审议事项开展充分论证、实施科学审慎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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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股东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
开 5 次股东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全流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合法
有效通过,董事会对股东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均已全面、及时、有效贯彻执行,确
保股东意志落地见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结合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规划,公司积极推进内部监督机构调整,取消监事会,其
相关监督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落实 2026 年 1 月 1 日前上市公司内部
监督机构调整的过渡期要求。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依法合规选举产生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顺利完成专门委员会换届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大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履职经验,符合监管规则
及公司制度对任职资格的要求。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8 次、提名委
员会召开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7 次。
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秉持审慎客观原则,勤勉尽责开展专项工作,为董事会科学
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和合理意见参考。
  (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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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守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原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信息
披露媒体,规范披露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主动披露可能对股东
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投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严格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
管理工作,保障全体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法定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按期、合规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 4 份定
期报告,及时披露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再融资进展等临时公告共计 84 份,全面、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经营动态、财务
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结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要求及公司经营
发展实际,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优化信息披露全流程管理,
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传递流程。在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披露期间,董事会办公室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按规定组织填
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知悉信息
的时间、方式、内容等关键信息,有效防范内幕交易风险,维护资本市场正常交
易秩序。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保护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
核心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
系,以规范治理为基础,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法定权利。
市公司”等互动交流平台及方式,积极完善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
沟通渠道,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与不同投资者交流的体系。每次定期报告公告
当天,公司都召开业绩说明会,及时向投资机构和中小投资者进行经营状况、财
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解读;常态化地接待各类调研,包括现场调研,参加策
略会、电话会议,接听投资热线,与投资机构和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及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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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相关问题,及时传达公司业务规划和战略制定,加深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
经营等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报告期内,公司在进门财经
“2025 上市公司年度投关数据榜单”中荣获“最佳价值传递”奖项。
  此外,公司推动投关数字化转型落地:完成调研、三会、研报、股东四大板
块数字化建设,整合历史调研数据,实现 6 大维度分类与 24 小时内快速录入;
系统化归档三会文件,实时追踪股东持仓变化、构建智能股东画像,通过数据驱
动提升投关工作精准度与效率,并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健全投资者关
系管理档案保管及利用机制,并结合最新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于 2025
年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更新修订,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六)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证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各项监管规则,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股东会、董事会规范运作管理,全面提升公司治理规范
化、精细化水平。
  结合《公司法》修订内容及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新规,公司董事会对《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股东会议事
规则》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内部控制制度》
                    《总经理工作细则》
                            《内部控制
评价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 16 项内部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
并新增《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成
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提
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规范化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 上
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评选中荣获“优秀实践案例”奖项,董办在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2025 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评选中荣获“优秀实践案例”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奖项。
  (七)完成再融资,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
年 11 月 26 日,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05,399,882.39
元已全部到账,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相关手续。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单适用“轻资产、高研发
投入”标准的再融资简易程序项目,是资本市场提升科创企业再融资便利度、支
持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本次再融资的顺利完成,有效缓解了公司资
金压力,为公司在行业关键发展阶段的核心技术研发、产品体系升级、市场布局
拓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撑,助力公司抢抓行业发展机遇,实现主营业务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
  (八)董事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
《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每人获取津贴为税前 8 万
元/年,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发放,公司董事长、联席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
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领取报酬(由固定工资、
业务奖金、年终绩效奖、股权激励和其他福利构成),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董
事、高管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
  (九)其他工作情况
求,组织开展充分论证,将董办核心工作板块内容纳入公司 OA 系统,并通过二
次开发搭建董办工作管理模块,具体包括类似 CRM 的投关管理模块(涵盖券商、
机构基本信息、调研信息、研报信息、E 互动问答)、三会管理模块、信批管理
模块等。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投资者关系相关利益方(如:机构股东、中小投资
者、券商、媒体等)进行类似 CRM 管理,同步实时更新投关档案(含机构基本信
息、股东分析、行业分析等)中的投资者信息与沟通内容,为公司及时分析投关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工作、后续开展针对性投关举措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三会管理和信批管理模块上线使用后,相关工作流程更趋高效、条理
清晰,真正实现了信息化/系统化为董办工作的赋能。
  三、2026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要求,以合规经营为根本,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扎实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市值管理等日常
工作,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全力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各
项监管工作,严格贯彻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决策
水平,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守正为本,创新增效”的理念,以合规为导向、以数字
化和智能化为核心发展驱动力,持续深化工作方式和决策机制创新,将治理优势
切实转化为公司发展动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助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公司将秉持"诚信、用心、包容、追求卓越"的企业
价值观,坚定不移坚持自主技术创新战略,聚焦核心业务发展,持续提升产品性
能与核心价值,完善从单一模块到分机设备的全系列产品体系,未来五年紧扣国
家“十五五”战略规划,盘活存量,做好增量,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未
来的良性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成为行业内专家型、先导型的高新技术领先
企业。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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