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注册地
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首席合伙人为吉争雄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2 人。
计业务收入为 12,194.0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160.34 万元。
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
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
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司农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任
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及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及委员关注事项等进行了预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及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初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企
业内控及委员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司农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清晰、及时。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