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
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许汉友先生、
独立董事杨俊先生、非独立董事庞国忠先生;其中许汉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会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
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并与公司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职工
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完成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仍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许汉友先生、独立董
事王靖先生、非独立董事杨恺先生;其中许汉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 8 次专项会议,其中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秉持专业审慎态度,亲自出席历次会议,
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形,并针对各项审议议案充分发表独立、专业的意见,切实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把关作用。会议具体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会 会议召开时
审计委员会会议议案
议届次 间
第五届审计委 2、富淼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员会 2025 年 3、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第一次会议 4、关于公司内审部门 2024 年四季度工作汇报;
项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
员会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
第五届审计委 见》;
员会 2025 年 4、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第三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 1、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员会 2025 年 2、听取内审部门 2025 年第一季度工作汇报和第二季度工作
第四次会议 计划。
第六届审计委
员会 2025 年 关于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第六届审计委 3、审计部门第二季度工作汇报和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员会 2025 年 4、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第二次会议 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案。
第六届审计委
员会 2025 年
第三次会议
第六届审计委
员会 2025 年
第四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中汇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
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
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在全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事务所能
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要求,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准确和完整的,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
更的事项,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包括:
◆ 审阅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济运
行的实际情况。
◆ 在年度审计开始前,取得公司提供的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计划
以及审计师提供的年度审计计划,并与审计师召开专项沟通会,沟通审计工作小
组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重点以及年度审计时间表。
◆ 督促审计师按计划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并与审计师就重要事项进行及时
沟通;在审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集团年度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建立和完善了各业务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制度体系,提升了
风险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运
作情况符合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
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
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事务所保持了良好持续的联系,
为了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汇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
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协调年审和内控的相关工作,保证财务报告
的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总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程》等规定,恪尽职守,较好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了公司
治理水平的提升。
勤勉的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等部门的沟通,科学、有
效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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