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许汉友先生、王靖先生、
杭雪芳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许汉友先生、王靖先生、杭雪芳女士及因董事会换届离
任的独立董事杨俊先生、郭霖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
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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