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244543 债券简称:G26 宁远 R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北部湾港股
份有限公司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式,引入北
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作为战略投资者。本次发行
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145,403,704 股,拟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3 元/股。北部湾
港拟认购 72,701,852 股,认购金额为 547,444,945.56 元。同日,北部湾港与
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一、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和合理性
宁波远洋作为一家专业从事国际、沿海和长江航线的航运业务、船舶代理业
务及干散货货运代理业务的综合性航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引入国内优质港口企
业作为战略投资者,不仅能够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还将深度整合
市场资源、共享技术提升及强化业务协同,从而提升宁波远洋在航线优化、成本
管控及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运营效率,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此次战略合作,不
仅是双方在资本层面进行深入合作,更着眼于构建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
基于各自优势,共同制定企业未来发展策略、分享航运行业市场发展机遇。本次
引入战略投资者,将充分结合港口企业的枢纽资源与航运公司的航线网络优势,
推动业务协同向纵深发展,加速资源整合进程,全面提升航运业务综合服务能力。
二、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一)北部湾港的基本情况
名称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华平
注册资本 236,964.4158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6 年 8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5001993009073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金港大道 1 号综合办公楼 8
注册地址
层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
经营范围 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船舶拖带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港口理货;
化肥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北部湾港直接控股股东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万元 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968,497.84 3,588,344.68
负债合计 1,823,617.38 1,600,243.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44,880.45 1,988,100.83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总收入 761,395.91 700,325.47
利润总额 144,190.65 161,562.71
净利润 119,443.41 134,604.12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北部湾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09,488.99 万元(含本
数),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
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有限
公司
合计 150,332.91 109,488.99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
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将根
据募集资金净额、具体项目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
资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四、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签署时间
甲方:宁波远洋
乙方:北部湾港
签署时间:2026 年 4 月 2 日
(二)合作目标
为推进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区域全面经济
伙伴关系协定”等国家战略,结合宁波远洋在航线布局、区位、运力等航运资源
优势,以及北部湾港在西南地区港口的资源优势,深化双方战略合作,实现优势
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推动宁波远洋实现“领先亚洲、链接全球的综合航
运服务商”的目标,并协助北部湾港打造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和国际枢纽海港,强
化北部湾港衔接东盟市场的枢纽功能。
(三)战略投资者具备的优势
北部湾港是广西沿海主要的公共码头投资运营商,是广西推进西部陆海新通
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和国际枢纽海港的主力军。2013 年实现钦北防三港整体
上市,成为全国率先完成区域港口一体化的企业,经营范围主要覆盖广西南宁市、
钦州市、防城港市、北海市等区域,外贸直航航线主要覆盖东南亚、日韩、北美、
南美、南非和太平洋岛国,内贸直航航线可覆盖国内营口、天津、青岛等多个主
要港口。北部湾港具备的优势如下:
(1)战略枢纽地位:北部湾港下辖的北部湾港(港域)是西部陆海新通道
的核心出海口,连接中国西南与东盟市场,具备辐射西南区域内陆及东南亚的物
流网络。
(2)政策支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 RCEP 亚洲经济一体化战略,享
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优惠政策。
(1)多式联运网络:依托“海铁联运”“陆路起运港退税班列”等模式,
可帮助航运企业延伸内陆货源(如川渝地区大宗商品),降低综合运输成本。
(2)货源保障:与大型航运企业等合作推进铁矿、煤炭等大宗货类集散,
货源整合能力突出。
服务全球超千家货主,通过客户资源共享,可以为航运企业导入各种高附加
值货类,提升船舶装载率与运输量。
(1)大型船舶配套港口设施运营经验:建设 30 万吨级超大型船舶配套港口
设施,大型船舶配套港口设施运营经验丰富。
(2)智慧绿色港口:推动区块链单证系统、自动化码头等技术应用,降低
管理成本,并联合推广岸电系统与 LNG 船舶,满足国际减排标准。
(四)战略投资者与公司的协同效应
北部湾港作为宁波远洋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可与宁波远洋产生行业协同效
应,与宁波远洋谋求双方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具体如下:
(1)宁波远洋将北部湾港作为华南地区唯一的母港:宁波远洋支持高质量
建设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和国际枢纽海港,在北部湾港打造空箱调拨中心,在条件
成熟时推动将宁波远洋南宁办事处升格为华南区域公司。
(2)内外贸航线加密:联合开辟东南亚、中东等外贸航线,与宁波远洋合
作打造“北部湾港—宁波舟山港—全球”多式联运产品。加大在北部湾港的运力
投入,打造“两港一航”精品快线,做大做强内贸业务;积极拓展外贸业务,发
展北部湾港至宁波舟山港水水中转和内外贸同船业务,增开加密宁波经北部湾港
至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近洋航线,培育至中东、非洲等地区的远洋航线。
(3)货源开发:推动“散改集”“公转水”等业务转型,扩大宁波远洋集
装箱船舶积载率与运输量,增加北部湾港的货物吞吐量。
(1)内陆腹地联动: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和渝甬快线。双方共同加
强联合揽货,加大海铁联运业务合作和经验交流。利用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助
力宁波远洋突破区域限制,将宁波远洋的航运服务延伸至川渝等内陆地区,开拓
新兴市场。
(2)国际化布局:借助广西北部湾港国际港务集团在海外投资的优势,推
动双方拓展“一带一路”沿线业务。
(1)数字化协同:与宁波远洋共享智慧港口数据平台,优化船舶调度与货
物追踪效率。
(2)绿色航运合作:与宁波远洋共建低碳港口设施(如岸电系统),推广
环保船舶技术,提升宁波远洋 ESG 评级。
(3)人才培养交流:通过战略入股搭建双方人才交流合作平台,依托宁波
远洋的技术研发资源与创新等优势,建立常态化的人才互派、联合培养机制,北
部湾港可加速培养智能化港口建设、低碳航运技术应用等前沿领域的专业人才,
为在港口智能化转型、绿色低碳发展等战略方向储备核心力量。
(五)合作原则
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推动双方优势资源的共享、协同、集成
与互补。
互利共赢。双方应推动意向合作项目落地实施,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实现
互利共赢。
市场化原则。双方同意具体合作事项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相互给予优惠和便
利,拓展发展空间;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
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基于彼此充分信任,双方的合作着眼于长期利益,致
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六)合作领域和方式
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在港口作业、综合物流等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具体如
下:
宁波远洋将结合北部湾港发展需求,在稳定运营现有航线基础上,发挥北部
湾港与长三角之间区域互补优势,助力北部湾港扩大业务体量、提升港口货物吞
吐量,助力其建设成为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及国际枢纽海港;北部湾港协同宁波远
洋通过减少等泊时间,提高作业效率,共同打造精品内贸航线,推动航线健康稳
定可持续发展,助力宁波远洋扩大运输量、发挥规模优势,成为“领先亚洲、链
接全球的综合航运服务商”。
依托于北部湾港在西南地区较为完备的港口网络、宁波远洋在国际、沿海和
长江航线布局,以及双方关联港航企业资源,双方积极推进业务合作,按照市场
化原则,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港口物流服务,提升竞争力。同时,双方共同加
强客户营销,协商开发“精品航线”,提高现有航线密度,增强货源吸引力,促
进双方业务共同增长。
(七)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合作期限为三年。合作期限在届满后将自动续期,
每次续期的期限为一年,除非一方在期限届满前对续期提出异议,且经双方善意
协商后仍未就续期达成一致。
(八)战略投资者拟认购股份的数量和定价依据
北部湾港拟认购宁波远洋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定价依据及锁定期限等事项
将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有关补充协议(如有)进行约定。
(九)参与宁波远洋经营管理的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北部湾港登记为宁波远洋股东之日起,北部湾港依法享有
法律法规及宁波远洋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股东权利。
本次发行结束后,宁波远洋将按照《公司法》及宁波远洋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修改公司章程,北部湾港将根据《公司法》及宁波远洋公司章程规定新增提名
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该 1 名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应当依法行使各项董事权利,
合理参与宁波远洋公司治理。
(十)持股期限及未来退出安排
北部湾港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及有关补充协议(如有)关于本次认购股份锁定期的约定。锁定期限届满后,北
部湾港拟减持股票的,亦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
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十一)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承
担的任何义务,均视为违约,未违反本协议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有权要
求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二)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
生效: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及双方盖章之日
起成立,于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
双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有关补充协议(如有)生效且
依据上述协议北部湾港完成认购宁波远洋发行股票事宜。
除非上述先决条件被豁免,上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五、审议程序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七次会议,均以全体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北部
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
议>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尚需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