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
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本人廉洁自律,恪尽职
守,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
护了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高平 独立董事,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
理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历任上海远洋运输公司大副,管理科
科长,人事部经理,中远集装箱运输公司人事部总经理,中远(香港)
航运有限公司船员部总经理,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深圳远洋运输公司副总经理,中远(集团)
总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政协上海市第十一、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 召集人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规定出席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未出现缺
席情况。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 7 次,其中现场会议 4 次、通讯会议 3
次,出席股东会 3 次。参会期间,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参加
讨论并发表意见,对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 通讯会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缺席
姓名 应参加董 出席 议参加 出席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高 平 7 4 3 0 0 否 3
(二)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本人出席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3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 次,列席审计委
员会 3 次,认真履行有关职责,未出现缺席情况,参加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情况见下表:
姓名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高 平 3次 3次 5次
注:为便于独立董事履职,本公司所有专门委员会会议均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了会议邀
请,独立董事可视其个人安排参加其并未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事项 意见
时间
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易的议案》
交易的议案》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易的议案》
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联交易的议案》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的列席情况
(1)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2)《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4 年度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2)《关于<2024 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13)《关于<2024 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含合规管理体系建
设工作报告)的议案》;
(14)《关于<2025 年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 年半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
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计划的相
关汇报。
(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
出席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
案》。
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齐岳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胡绍德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
议案》;
(2)《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3)
《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2-2024 年任期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
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2)《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5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的议
案》;
(3)《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5-2027 年任期业绩考核指标及评价
标准的议案》;
(4)《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三)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共出
席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发展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投资计
划的议案》。
发展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4 年 ESG 重点工作及 2025 年 ESG 工作计划的议
案》;
(4)《关于修订
的议案》;
(5)《关于制定及修订 ESG 相关政策声明文件的议案》;
(6)《关于公司五年(2025-2029 年度)战略规划的议案》。
发 展 委 员 会 2025 年 度 第 三 次 会 议 , 审 议 通 过 《 关 于 公 司 三 年
(2025-2027 年)环境管理目标规划的议案》。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等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
核,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六、现场考察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现场办公情况
东会等会议及实地调研的方式进行现场办公共计 18 天,通过实地考
察和问询讨论,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投资项目、内部控制
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充分了解本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获悉本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忠实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对本公司投资项目考察
重点子公司和重点项目开展情况。2025 年 5 月,本人与其他独立董
事一行赴上港集团、宁波舟山港调研,实地考察了解码头一线的生产
建设和运营情况。通过调研活动,一方面帮助本人深入了解本公司及
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本人在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提供有力的支
持,另一方面借助本人丰富的专业经验,为本公司及子公司面临的问
题和困难提出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理层对于本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首先
对所提交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本人充
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多项重
大事项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
(四)对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
人持续关注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本公司严格按照当时有效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加强自我提升
本人高度关注宏观政策及行业形势的最新变化,不断加强自身学
习,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最新变化,及时掌握相关政策,
积极提升知识储备,并重点加强对公司治理、防控内幕交易、保护中
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不断提高
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本公司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报告期内,对于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无异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治理规范的规定,本着诚信、勤勉、负责的精神,独立、公正地履行
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本公司发展
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公正客
观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
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高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