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建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2 2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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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骆建华
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客观立场,积极了
解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动态,全程参与公司 2025 年度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
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骆建华,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学士。2016 年至
今,在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工作,任秘书长、副会长兼首席环境政策专家。2019
年 10 月至今任清新环境(002573.SZ)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中山公用
(000685.SZ)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会议    报告期内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5            5         0        0
股东会        4            4         0        0
  以上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
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
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
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
断的情况发生。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立董事候选人、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开展全面审查,结合公司环保主业
发展战略,重点评估候选人与公司发展的匹配度,确保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候选
人资质贴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为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提供坚实保障。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和《关于公司十四五规划总结的报
告》两项议案。分析环保行业“双碳”政策导向、固废处理行业发展新动态及市
场竞争格局,针对公司重大项目布局提出贴合行业政策的专业见解,为公司精准
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提供专业支撑。
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核心内容,与审计机构及公司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
通,从行业视角对环保项目财务核算、资金使用合规性等提出指导意见,保障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与有效性。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人参会并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
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参与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025 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向中节能财务
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从合规性与行业业务需求角度核查
相关事项,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合理可行。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沟通协作。定期了解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对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内
部控制制度审计结果进行监督,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强化对关键业务环节的风险排
查;关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谨性,推动审计过程中各类问题的妥善解决,保
障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五)现场办公及调研情况
专项交流等机会,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
营管理、财务运行、项目推进及行业竞争态势等情况。
  本人积极开展调研交流工作,结合行业交流成果,深入分析环保行业发展新
趋势、新技术应用及政策调整方向,形成行业研判参考意见为公司业务布局与技
术创新提供支撑;同时,积极列席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听取会议核
心议题,掌握公司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制定逻辑及日常管理运行情况,针对
合规风险防控、为决策效率提升等方面提出独立专业意见。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动平台”召开的 2025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全程回应投资者关切。针对投资者提
出的利润与收入增长差异原因、研发投入及项目情况、应收账款管理与坏账计提、
股价表现、未来发展战略及新业务拓展等相关问题,协助董事长及时进行解答,
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与沟通权。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
及临时公告的披露流程、内容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行核查,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取准
确的公司信息。
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核实,针对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事项提出风险提示建议;在
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始终从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对相关议案
进行审慎判断,确保决策的公平公正。
行、经营管理合规性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
关材料,独立行使表决权,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始终将专业能力提升作为履职基础,2025 年围绕监管政策、行业动态
及履职技能开展多维度学习。聚焦监管政策更新,系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工作
通讯》等多期内容,深入研读新《公司法》配套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内幕信息
管理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项培训等核心内容,重点把握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优化、财务信息披露要求等关键条款,确保履职行为贴合最新监管导向;
  (九)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异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两项关联交易议案,分别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第八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 2025 年 8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
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按规
定回避表决,其中授信额度关联交易议案还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对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交易必要性及定价合理性进行监督,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要求编制并披露各类报告,包括《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
度全面预算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等。本人监督确
认公司各类报告编制规范,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人对审计机构的执业资质、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核查,确认续
聘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国峻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将一并担任公司提名委
员会委员,本议案经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姜杰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等
  公司围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 2025 年
理层成员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2025 年 12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节能环境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2022-2024 年任期业
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工资总额清算及 2025 年工资总额
预算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2027 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
议案》。报告期内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亦无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本人监督确认薪酬决策兼顾
公司发展与员工权益,程序合规、依据充分。
  (六)利润分配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董事会上审
议通过了《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完成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合计分派现金红利 3.72 亿元。本人核查确认利润分配方案
兼顾公司持续经营与股东投资回报,决策程序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
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等重点领域的
监督力度,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为公司战略规划、合规运作、风
险防控等提供更多专业建议;始终聚焦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骆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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