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15410040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15410040号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匹狼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的要求,七匹狼公司
编制了后附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七匹狼公司管
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七匹狼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
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七匹狼公司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
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
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七匹狼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七匹狼公司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之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希敏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贵真
中国福州市 202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