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15410038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15410038号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七匹狼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匹狼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
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1日出具了
华兴审字[2026]250154100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2023年修订)》的要求,七匹狼公司编制了后附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度通过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
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七匹
狼公司的责任。我们核对了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七匹狼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七匹狼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对七匹狼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
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七匹狼公司
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七匹狼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七匹狼公司为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
其他任何目的。
附件:《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通过福建七匹狼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希敏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贵真
中国福州市 2026 年 4 月 1 日
附件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本年应计利息
一、存放在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1 522,140,836.70 15,383,823,872.54 15,409,092,706.51 496,872,002.73 11,485,494.98
二、本公司向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 2 32,900,000.00 96,355,291.51 86,660,000.00 42,595,291.51 279,782.65
(一)长期借款 3
(二)短期借款 4 32,900,000.00 96,355,291.51 86,660,000.00 42,595,291.51 279,782.65
三、本公司与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其他金融业务 5 42,149,928.46 129,179,185.42 130,029,489.24 41,299,624.64
(一)为本公司办理的票据贴现 6
(二)为本公司开具的保函 7
(三)为本公司开具商业汇票 8 42,149,928.46 129,179,185.42 130,029,489.24 41,299,624.64
注 1 :根据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入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协议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三年。
注②: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