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2025年,公
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天健负责。
现将公司对天健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客户家数 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含 A、B 股)审计
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
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
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
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全体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
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
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在天健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
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进度考虑、人员安排、行业初
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审计关注重点以及拟考虑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或策略等
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天健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2025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
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
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
认为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
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尽职尽责并如期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
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各项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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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