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1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的《继续回购股份
报告书及实施首次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报
告书》”)之用途约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即 2026 年 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
股份不超过 2,441,038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次拟出售的已回购
股份数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中约定的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股份
数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议启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的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A 股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
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决议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
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调整为“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所增加的回购股
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除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外,公司本次回
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回购方案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回购期
间内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股,最低成交价为 7.6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5,303,968.97 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5 月 3 日,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
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方案因期限届满而实施完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继续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已满 12 个月,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中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
价出售的规范性要求。
二、本次集中竞价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出售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期间实施回购方案所回购的部分股份,具体计划如下:
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总数的 1%,亦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中约定的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
售的股份数量。
若出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以及股份回购注销等股本除权、除息及股本变动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
动对出售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月 28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在实施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或是相关
规则规定的不得进行出售委托的时段,公司将不进行出售委托。
三、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出售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化。预计公司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413,258 1.81 4,413,258 1.81
高管锁定股 4,413,258 1.81 4,413,258 1.8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9,690,548. 98.19 239,690,548. 98.19
其中:回购证券专用账户 8,806,030 3.61 6,364,992 2.61
三、股份总数 244,103,806 100.00 244,103,806 100.00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
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
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部分
已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在董事会作出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
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智药”)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
情况:
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分别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05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 2.996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700,000 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226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股份总数的 3.113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0.9987%),该
减持计划已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除控股股东的上述减持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在
本次董事会会议作出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行为。
六、相关风险提示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出售计划,本次出售计划
对应的时间、数量、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期
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