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台基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3,411,371 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7,320,754.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679,241.73 元。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21]000178 号”的《验资报
告》。
根据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和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34,267.9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
业升级项目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
合计 34,267.92 18,437.08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的前次延期情况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把募投项目之一“高功率
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3 月 30 日延期至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部分募投项目的本次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号 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募集当时的市场环境及公司业务发展
需求做出的,投资内容包括厂房改造和装修费用、购置生产设备、铺底流动资金
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了外部宏观环境波动、半导体行业技术迭代提速等因
素影响,公司本着审慎经营原则,主动优化了固定资产投入节奏,以确保技术方
案与最新市场需求精准适配。
同时,结合实际控制人变更后的战略统筹,公司需深度对接国家及地方“十
五五”产业发展规划,针对产业布局进行前瞻性调整。为确保募投项目整体质量
和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4 月 30 日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0 日。此举
旨在通过资源的最优配置,提升项目整体抗风险能力与建设质量,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受外部宏观环境波动、半导体行业技术
迭代提速等因素影响,项目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
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台基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后续保荐
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提请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并根据需要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阳 张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