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 中国银河证券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2 21: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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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新材”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华光新材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6〕307 号),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4,893,04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0.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中汇会验[2026]1018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光焊接新材料(泰国)有限
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
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进度
号                                       金额(注 1)       金金额(注 2)
    泰国华光钎焊材料生产基
    地项目(二期)
          合计            24,930.00         19,900.00          -     -
    注1:扣除发行费5,388,510.7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3,611,466.69元。
  注2: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2026年3月9日到账,截至2026年3月27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合计29,005,295.60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华光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0)。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
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
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
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
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提高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对投
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6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定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银河证券认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
  综上,银河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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