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微微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资料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赛微微电
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46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3,560.78 万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4637 号)。公司依
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4 月 19 日
募集资金总额 149,1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5,539.22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 54,622.96 万元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 时间
消费电子电池管理
及电源管理芯片研 71.89 2028 年 4 月
发及产业化项目
工业领域电池管理
及电源管理芯片研 45.58 2028 年 4 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及产业化项目
新能源电池管理芯
片研发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3.09 已完成
超募资金 59.48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
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最近 12 个月(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情况如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金(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1,162.82 54,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80,82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45.94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8.30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8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54,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26,000
注1:报告期内,公司涉及两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分别为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5年4月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注2: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发生期间为2025年1月,未超过当期董事会授权超募
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9亿元。
注3:“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最近一次授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4月9日起12个月内有
效。
注4:“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 为公司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和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
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
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
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