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或“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台基股份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1 号文《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3,411,371 股,每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人 民 币 14.95 元 , 共 计 募 集 人 民 币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679,241.7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17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替换相关自
筹资金金额为 4,553,002.65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
入 187,691,621.90 元;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178,133,622.69 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9,557,999.21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利息收入 20,263,324.71
元,其中: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通过募集资金获得人
民币利息收入 17,126,233.00 元;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获得利息收入 3,136,091.71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4,992,606.76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8,570,699.26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光大银行襄阳分
行、兴业银行襄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
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定期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
况进行现场调查。
报告期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金融机构
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资金收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账号 存入日 到期日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光大银行襄阳分行 38520180800175522 61,066,140.86 活期
兴业银行襄阳分行 419010100100369997 6,842,917.75 活期
平安银行襄阳分行 15339317560055 0.06 活期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襄
阳沿江大道证券营业部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襄 2353018025 585.80 活期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账号 存入日 到期日 截止日余额 备注
阳檀溪路证券营业部
兴业银行襄阳分行 419010100200278811 2024-3-12 2026-10-25 10,000,000.00 定期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襄 收益
阳沿江大道证券营业部 凭证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襄 收益
阳沿江大道证券营业部 凭证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襄 收益
阳沿江大道证券营业部 凭证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襄 收益
阳檀溪路证券营业部 凭证
合 计 178,570,699.26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使用完毕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267.9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5.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437.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
否 23,000.00 14,688.48 944.33 7,530.50 51.27% 2027-12-30 不适用 否
项目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否 15,000.00 9,579.44 11.47 906.58 9.46% 2027-4-30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合计 50,000.00 34,267.92 955.80 18,437.08 53.80%
原则,主动优化了固定资产投入节奏,以确保技术方案与最新市场需求精准适配。同时,结合实际控制人变更后的战略统筹,公司需深度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接国家及地方“十五五”产业发展规划,针对产业布局进行前瞻性调整。为确保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6 年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4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0 日。
部分下游应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因素影响,该项目进度整体延后,项目完成时间相应延期。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
露要求。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截止 2021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 455.30 万元。2021 年 7 月 23 日,本公司已将 455.30 万元
换情况 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购买保本收益性理财产品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台基股份《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湖北台基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德皓核字[2026] 00000785
号)。报告认为,台基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台基
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台基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台基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5 年
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保荐机构对台基股份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受经外部宏观环境波动、半导
体行业技术迭代提速等因素影响,导致实施进度较计划情况有所滞后。后续保荐
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提请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并根据需要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阳 张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