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
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发行数量
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
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特定对象。最终
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
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
价结果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
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
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
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
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及其他法律文件;
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
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
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
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
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发行方案进
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
宜;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