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
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
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和(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1,250 股。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
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四)派息”,鉴于公司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的年度利润分
配已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76 元/股作相应调整后为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
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
格准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对回购价格进行
调整。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