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6-016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
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亦不构成关联交
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需要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8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75,446,42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48 元。本次
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7,999,997.44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5,682,557.1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2,317,440.31 元。
该项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于 2022 年 9 月 8 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1005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
包(以下简称“五条道路 EPC”)
合计 33,800.00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终止的项目为总部办公楼项目,鉴于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在注册地暂未找到合适用于公司总部办公楼的可购置房产,综合考虑资金使
用效率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董事会认为调整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主营业务
发展,新募投项目为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以
下简称“环湖生态 EPC”)、S203 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
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S203EPC”),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
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合计 33,800.00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截至 2025 年 12
募集资金承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1 日累计实际使 月 31 日年投资/
诺投资金额
用金额 完工进度
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
项目(一期)EPC
合计 33,638.47 30,889.25 91.83%
注 1: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投资金额占比较低,
主要系一方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在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
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上使用 593.20 万元的银行票据进行支付;另一方面募投
项目部分投入以自有资金支付,且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所致;
注 2: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S203EPC、环湖生态 EPC 已完
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以上
三个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以上三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前期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产生的余额
合计 1,299.80 万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历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首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调整前预计竣工验收 首次调整后预计完工
截至目前项目状态
目 日期 日期
五条道路 EPC 2023 年 5 月 2024 年 3 月 未完工
S203EPC 2023 年 10 月 2024 年 8 月 已取得竣工验收报告
环湖生态 EPC 2024 年 5 月 2024 年 8 月 已取得竣工验收报告
(1)五条道路 EPC
五条道路 EPC 原计划于 2023 年 5 月竣工验收,因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
路)和体育北路(临空大道-燕沙路)市政道路整体完工时间预计延迟至 2023 年
末,无法向公司按时交付工作面,体育西路(鄂东大道-临空大道)部分路段绿
化受周边酒店施工影响无法按计划施工,导致公司工程进度延迟,预计完工时间
延期至 2024 年 3 月。
(2)S203EPC
S203EPC 原计划于 2023 年 10 月竣工验收,因 K21+031-K26+100 段市政道
路未完成而无法向公司按时交付工作面,导致公司工程进度延迟。根据目前现场
整体施工进展,K21+031-K26+100 段市政道路预计在 2023 年 10 月份后陆续分
段交付,公司预计工程整体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8 月。
(3)环湖生态 EPC
环湖生态 EPC 根据合同要求,原计划开始工作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
工期为 365 日历天。因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于 2023 年 6 月 18 日进入汛期,至
法施工,故而影响原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的施工。预计完工时间延后到 2024
年 8 月。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二)第二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调整前预计竣工 首次调整后预计 第二次调整后预计完
项目名称 截至目前项目状态
验收日期 完工日期 工日期
五条道路 EPC 2023 年 5 月 2024 年 3 月 2024 年 12 月 未完工
由于将军大道部分市政管网未施工,导致公司局部作业面暂时无法按计划施
工,致使公司工程进度延迟,预计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保荐机构出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三)第三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调整前预计竣工 首次调整后预计 第二次调整后预 第二次调整后预 截至目前项
项目名称
验收日期 完工日期 计完工日期 计完工日期 目状态
五条道路
EPC
截至 2025 年 3 月底,将军大道局部 1km 市政道路未施工,导致公司局部作
业面暂时无法动工,致使公司工程进度延迟,预计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保荐机构出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延期的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调整前预计竣 首次调整后预 第二次调整后预 第三次调整后 本次调整后预计
项目名称
工验收日期 计完工日期 计完工日期 预计完工日期 完工日期
五条道路 EPC 2023 年 5 月 2024 年 3 月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2026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施工过程中因将军大道局部市政管网未施工,导致公司
局部作业面暂时无法动工,致使公司工程进度延迟。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基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外部
影响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已于 2026 年 4 月 2 日经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和项目的建设
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汇绿生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