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6-011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 2025 年 11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
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 2025 年 9 月 2 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490,0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1%,最高成交价为 15.4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75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9,960,465.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
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英飞特电子(杭
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
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56,474,600 份,其中
首次授予部分份额为 44,372,900 份,剩余 12,101,700 份为预留份额。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认购份额为 38,642,500 份,首次授予部分
实际认购总金额为 38,642,500 元,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实施上限。在实
际认购过程中,部分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或部分认购获授份额。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认购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
第 2600275 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512.50 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 2026 年 4 月 1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英飞特电子
(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首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1.72%,过户价格为 7.54 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20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对应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
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60%、40%。
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
行等事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
一致行动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
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
计报告为准。
五、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