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在 2025 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与协调外部审
计机构等事项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因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董事会
换届发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娥平女士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离任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独立董事倪洁云女士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离
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因董事会换届非独立董事温增勇先生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离任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障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公司及时完成独立董事补
选及董事会换届工作,同步完成审计委员会人员调整,具体如下:
(1)补选情况:① 第一次补选:2025 年 4 月 30 日,因独立董事刘娥平女
士任期届满离任,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张春艳女士当选为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接任刘娥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
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次补选后,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调整为独立董事张春艳女士(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倪洁云女士、
非独立董事温增勇先生。② 第二次补选:2025 年 8 月 27 日,因独立董事倪洁
云女士任期届满离任,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刘大洪先生当选
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接任倪洁云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
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此次补选后,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调整为独立董事张春艳女士(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刘大洪先生、
非独立董事温增勇先生。
(2)董事会换届:2025 年 12 月,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
事会提名张春艳女士(会计专业人士)、刘大洪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时提名管恩华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张春艳女士、刘大洪先生当选
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管恩华先生当选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
届完成后,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换届后董事会成员构成,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春艳女士(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刘大洪先生、非独立董事管恩华先生组成。
届的规范调整,体现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连续性;调整后相关人员正常履职,
保障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具有胜任审计
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均由全体委员出席,并一致同意通过了相关议案。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工作的安排》、通过了公司编制的《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并同意提交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计 2 项议案。
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过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
定》。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
履职报告》;公司《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合计 10 项议案。
术有限公司就应收账款债权进行重组的议案》。
人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任的外部审
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认
为信永中和在为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我们切实履行了对公
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财务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在进行
划,并就审计的总体计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积极与
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认真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职能。
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
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
性,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
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会部、董事会等
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
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相关工作,在外部审计工作开展的不同阶段听取审计机构的汇报,督促外
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序,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运作。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
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等
各项法律法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
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
作用,有效提升了公司内控和财务规范水平,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
治理。
和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强化审计委员会各项履职要求和执行力度,进
一步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春艳、刘大洪、管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