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6-00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浙江天平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
度财务审计费为 78 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为 20 万元,并同意提交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成立日期:1999 年 3 月 3 日成立,2016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 567 号北城天地商务中心 9 幢 10 层
首席合伙人:丁天方
截至 2025 年末,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浙江天
平”)拥有合伙人 29 名、注册会计师 13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29 名。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424.7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为 343 万元,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 家。
截至 2025 年末,浙江天平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586.54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5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浙江天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交易所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涉及从业人员 2 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出具警示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浙江天平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承芳,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高级会计师。
浙江天平执业,2024 年开始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项目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三板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过年报审计等相关服务,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5 年开始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未签署其他上市公司项目。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6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复核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
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浙江天平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
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万元。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5 年度一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浙
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浙江
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