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或“联合保荐机构”)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联
合保荐机构”)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或“公司”)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华建集团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2 号文核准,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
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3,238,333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18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7,012,897.94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934,513.0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中扣除,验资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后人民币 940,882,314.10
元,由海通证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根据募集项目分别汇入如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银行名称 账 号 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营业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
安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营业部
合 计 940,882,314.10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数
募集资金总额 947,012,897.94
减:发行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额) 6,130,583.84
募集资金实际收到的金额 940,882,314.10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1,882,194.48
加:以前年度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 -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补充流动资金) 258,419,414.10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全国重点区域属地
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收购上海房屋质量
检测站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年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612,528,970.10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374,973.31
项 目 本期数
加: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 38,243,368.00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3,180,000.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15,480,575.4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户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
用,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承销保荐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合称“各开户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在各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
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和上海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院”)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27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2-05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下属华东院和上
海院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人民币 2,500 万元用于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院增资人民币 1,800 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
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27 日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编号:临 2022-054)。
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上海院及本次发行
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营业部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币 2,500 万元、对上海院增资人民币 1,800 万元。
法》的规定,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出具《关于华东院深圳二总部以及上海院新设
海南子公司“种树计划”项目的决定》(华建董字(2022)第 58 号),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 2,000 万元,并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完成以募集资
金对华东院增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同时,本事项在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上通报。
案》,对全国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部分用途进行了变更。后续公司分别使用
自有资金置换上海院 1,587 万元、华东院 3,990.14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增资
资金,合计 5,577.1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均已返回华建集团名下募集资金账户
中。
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
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调整“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延期,终止“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
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 6,31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户(账号:97990078801800003343)剩余募集资金 6,318 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
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该专户产生的利息共 5,164,111.36 元转入公司
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终止了“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
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暂时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院和上海院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期末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华东建筑集团股 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延安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华东院 635249234 3,453,772.80
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上海院 97990078801700003356 2,192,748.66
限公司第一营业部
合 计 515,480,575.4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 2025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
目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实施,
终止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户(账号:97990078801800003343)剩余募集资金 6,318 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
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该专户产生的利息共 5,164,111.36 元转入公司
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2 年 10 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
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
议案》,拟增加 1 家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
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 5 个实施地点,并相应调整该募投项目的
资金使用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88)。
(二)2023 年 4 月,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公司对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
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和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
的可行性,以及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预计收益等进行了重新
论证并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
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29)
(三)2023 年 8 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现实情况,在保证原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思路和实施效果的前提下,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效益后,变更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58)。
(四)2024 年 3 月,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报告中,就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重新论证工作事项
表示:预计截至 2024 年 4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较上次重新论证时
间将届满一年,且预计将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同时,根据相关项目的
建设计划及备案建设时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距离原定建设完成时间均不满
底前完成重新论证工作,彼时公司将履行相应程序,对于上述项目的后续安排相
关事项做出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0)。
(五)2024 年 6 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
案》,受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公司将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上市
公司高质量发展角度出发,同意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
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及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4-037)。
(六)2024 年 9 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
实施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
实施的议案》,审慎地推进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
升级建设项目及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的重新论证工作,并继续暂缓实
施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9)。
(七)2024 年 12 月,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
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
目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实施,
终止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
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4-065)。
(八)2025 年 12 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能力继续下滑,展望“十五五”期间,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预计全国房
地产开发投资仍将保持低位水平,行业情况与 2023 年及以前阶段相较已发生较
大变化。公司若继续推进“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将无法达到
募投项目的收益预期甚至引发亏损,不符合行业发展客观情况,不利于维护广大
股东利益。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终止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暂
时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5)。上述事项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
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六、联合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华建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联合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42.34
(注 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2,259.6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165.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5.18%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效 性是否发
目,含部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项目 资总额 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4)= 的效益 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总额 (1) 态日期
(2) (3)= (2)/(1) 化
(2)-(1)
全国 重点 是,终止
区域 属地 (尚待股
化分 支机 东会审议 46,323.29 381.61 381.61 - 381.6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构建 设项 通过终止
目 事项)
系变更后
募投 项目
暂存资金
终止 并将
(尚待股 35,141.68
剩余 募集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东会审议 (注 7)
资金 留存
通过终止
于募集户
事项)
协议 收购
上海 房屋
质量 检测 系变更后
- 10,800.00 10,800.00 - 10,800.00 - 100.00% 2024 年 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站有 限公 项目
司 100%股
权项目
数字 化转 已进行投
-11,780.66
型升 级建 资计划调 15,605.00 15,605.00 15,605.00 3,824.34 3,824.34 24.51% 2027 年 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 6)
设项目 整及延期
城市 建筑
数字 底座 是,已终
平台 建设 止
项目
募投 项目
终止 并将
剩余 募集 系变更后 6,318.00
- 6,318.00 6,318.00 6,318.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永久 项目 (注 5)
补充 流动
资金
补充 流动 25,841.94
—— 26,455.00 25,841.94 - 25,841.94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注 4)
合计 94,701.29 94,088.23 58,946.55 10,142.34 47,165.89 -11,780.66 —— —— —— ——
峻的挑战;另一方面,随着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上升到国家战略,深刻影响行业发展,公司必须加强相关领域
研究探索,保持公司在相关技术领域的适度领先。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更加审慎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并重新论证。
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拟终止“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该项目剩余资金暂时继
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项目中,在线模块部分建设主要投入部分建设进度较快。AI 及其他部分模块部分进度不及预期。主要原因为近年来
人工智能的发展远超想象,需进一步革新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研发技术,确保公司在行业人工智能领域的适度领先;
同时需适应信息安全新要求,确保软件的自主可控。因此在 AI 及其他部分模块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市场及技术情
况审慎实施采购及投入安排。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本质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产能扩张,该项目的实施与国家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紧密
相关。2022 年募集资金到账后,宏观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推进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发生相应变化:
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决定继续实施。2023 年后续行业恢复情况不及预期,2024 年行业下行压力进一步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剧(2023 年和 2024 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同比下滑幅度分别为 9.6%和 10.6%),因此,公司更加审慎对待“全国重点区
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投入及重新论证工作。2024 年 12 月,公司决定对“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进行暂缓实施,继续观察、研究市场发展形势。
关的建筑设计、工程咨询类企业盈利能力继续下滑。2025 年,公司新签合同同比下降 22.21%,其中,“全国重点区域属地
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主要涉及规划开展的工程设计业务相关合同同比下降 27.52%。
展望“十五五”期间,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预计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仍将保持低位水平,行业情况与 2023 年及以前
阶段相较已发生较大变化。
在此背景下,公司若继续推进该项目并新增产能,将导致募集资金资本化投入的现金流支出,以及相应带来的折旧摊销等成
本增加,还将导致人员等经营成本的增加,将无法达到募投项目的收益预期甚至引发亏损,不符合行业发展客观情况,不利
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94,701.29 万元,扣除承销费(含税)后金额为人民币 94,088.23 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根
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注 5: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将“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7990078801800003343)剩余募集资金 6,318 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将该专户产生的利息共 5,164,111.36 元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4830121),并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将该专户进行注销。
注 6: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
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述经审议的议案对“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整投资
计划并延期,该项目实施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 2 年。当前,正处于延期后的正常建设期间。
注 7:公司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拟终止“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该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暂时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计划 实际累计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年度实际 投资进度(%) 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对应的原项目 累计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可行性是否
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3)=(2)/(1) 可使用状态 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2) 日期 发生重大变化
协议收购上海房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 2024 年
屋质量检测站有
化分支机构建设项 10,800.00 10,800.00 - 10,800.00 100.00% - 不适用 否
限公司 100%股 1月
目
权项目
募投项目终止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 城市建筑数字底座
永久补充流动资 平台建设项目
金
募投项目终止并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
将剩余募集资金 化分支机构建设项 35,141.68 35,141.6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
留存于募集户 目(尚待股东会审议
通过终止事项)
合计 —— 52,259.68 52,259.68 6,318.00 17,118.0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所述。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