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或“联合保荐机构”)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联
合保荐机构”)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或“公司”)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4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通过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后人民币 940,882,314.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
会字(2022)第 03313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21 年 3 月)
及后续历次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情况,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调整后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
机构建设项目(注)
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留存于募集户(注)
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
目
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95,768.48 94,088.23
注:公司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拟终止“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该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暂时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为 515,480,575.41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使用募集资金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三)现金管理产品
为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
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凭证等,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保本型
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管理期限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凭证等,期限不得长于现
金管理期限,且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五)决议有效期
自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
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前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
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
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
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九)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
(十)最近 12 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最近 12 个月,公司未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及预算管理委员会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递交股东会审议。
七、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尚需递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联合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