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6-01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第二个限售期部分、第三
个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
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并回购注销第二个限售期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告》 。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励计划》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公司按授
予价格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本次回购股数为 12,167,927
股。上述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股 本将由 970,338,659 股减少 至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信函方式进行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寄出日为准。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 258 号 22 楼董办
邮政编号:200041
联系电话:021-52524567 转董办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