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2 20:22: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6-01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第二个限售期部分、第三
个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
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并回购注销第二个限售期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告》               。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励计划》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公司按授
予价格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本次回购股数为 12,167,927
股。上述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股 本将由 970,338,659 股减少 至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信函方式进行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寄出日为准。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 258 号 22 楼董办
  邮政编号:200041
  联系电话:021-52524567 转董办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建集团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