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人”)作为浙江永和制
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
“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
运作》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永和股份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进行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
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 年拟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在任一时点累计不
超过 10,00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外汇互换、
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等业务。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
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交易对方
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
体实施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但进行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汇率的大幅波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无法与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延后等情况,均会影响
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
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理解相关信息,可能会造成损失。
(二)风控措施
部操作、报告流程及风险处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未经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
和个人无权做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
面进行监督检查。
的交易对手,仅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
为原则、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及安
全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是 □否
适用条件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是 □否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公司章程》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珺珑 王家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