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尽心尽责,切实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何伟挺,出生于 1981 年 2 月,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研究部总经理,现任浙江大学工业控制技术全国
重点实验室专职研究员、湖州工业控制技术研究院智能装备研究所副所长等;自
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 现场出席 缺席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参加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随后,本
人参加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
案,选举了董事长、副董事长和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本着独立判断、
审慎决策的原则,对其他议案投下赞成票,没有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 2025 年度共参加 1 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拟聘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人选的议案》《关于拟聘公司副总经理和
财务总监人选的议案》,对公司新一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和财务总
监人选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履职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和客观评判。
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
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通过与管理层沟通、阅读投资者关系活动材料、浏览公司
官网、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等途径,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
未来,本人将通过多种方式继续关注中小股东的诉求,督促公司及时、高效地回
应投资者的关切,持续保持信息披露的高质量与透明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常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时查阅、学习公司过往公告以及证券部发送的各类资料,积极关
注资本市场重要政策及资讯,快速扩充专业知识,持续提升履职水平。
持,较好地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同时积极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存在妨碍
本人行使相应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事项,有效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等议案。在董事会审议相应事项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相应会议,对高
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初步审议。本人对相关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专业素养等方面进行了仔细审查,所有候选人均具备必要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符合任职资格和履职要求。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义务,广泛学习,勤勉履职:一是通过查阅资料、及时沟通、学习制度法规等方
式,快速了解资本市场概况、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行业发展状况等,不断提升履
职能力;二是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独立
判断、审慎表决,并对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管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予以重点关注,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与监督作用。
一是坚守客观、公正的立场,独立判断,审慎决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
支持;二是加强现场履职和学习提升,通过实地考察、参观学习、座谈交流等方
式,加深对公司、中小投资者的了解以及对资本市场规则的理解,不断提升履职
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三是发挥个人专长,有效利用本人在机械控制领域的专业积
累,为公司智能制造、精益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
力量。
为方便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特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
(hewind_2000@163.com)。
独立董事:何伟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