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通重
工”)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
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对公司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1-2月的任期内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9年1月2日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
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刘伟,男,195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郑州大学经
济系教师、郑州大学MBA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亚洲开发银行
国别规划局规划官员、金融和私有企业局财务专家、区域经济发
展政策局经济学家,河南省“十一五规划”政府聘任专家。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
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现场方式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
应参加次数 应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本人对2025年任期内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出赞成票。
席情况如下:
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委员,本
人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
关资料,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公司本
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
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
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
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
计工作,了解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保
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方式,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
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立董事职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人未对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
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
召开临时股东会,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公司配合及现场工作情况
加公司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
有关管理层积极与我进行沟通交流,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认真听取并
采纳我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我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
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通过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认真审议,与管理层、内部审计
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
(二)董事提名聘任情况
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晁
莉红女士、陈红伟先生、张明威先生、胡文波先生、盛肖先生、
楚义轩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郑秀峰先生、马
书龙先生、王秀芬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
任免、聘任及其薪酬等事项,积极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未发现其
中存在需要特别提示股东的风险事项。认为其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罚的情形;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
能够胜任所聘任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本人同意上述事项。
(三) 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作为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依据《公司章程》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
本人在2025年度1-2月的任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认真履职,忠实勤勉尽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专
业和监督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积极有效
的建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伟
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