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博通股份”)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希格玛”)为公司 2025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
年。
公司对希格玛的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如
下:
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要求,希格玛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立性、审计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了有效沟通,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月 5 日正式进场开始审计,经过有效的审计工作,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和资料。
务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或业务往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审计独立性,遵守
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
有关专业知识和职业证书,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较好地履行了审计
职责,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综上,经评估公司认为,希格玛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职责,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
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从会计
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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